公司拖欠工资,是先辞职还是先仲裁?


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决定先辞职还是先仲裁,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选择先仲裁,劳动者无需辞职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通过仲裁,能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若劳动者因公司拖欠工资而遭受其他损失,也可一并要求赔偿。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劳动者仍然保留着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会因辞职而失去一些可能的权益保障。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来证明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若选择先辞职再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先辞职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可能在某些地区或具体案件中,被公司以劳动者主动离职为由,在仲裁时进行抗辩。 综上所述,先仲裁还是先辞职没有绝对的答案。如果劳动者还想在公司继续工作,只是希望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那么先仲裁是比较合适的选择;如果劳动者已经不想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且希望获得经济补偿,同时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那么可以先辞职再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