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有用吗?


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是有用的。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是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就从法律层面为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追讨工资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其次,从实际执行角度,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按照一定流程处理。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裁决其支付工资等。 而且,劳动者在职期间因为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也保障了劳动者在不同情况下追讨工资的权利。 另外,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书后十五天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通过劳动仲裁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是有用且可行的途径。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即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如果不请求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