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房?

我前段时间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也签了合同,但最近发现房子有些问题。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买房人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合法退房的呢?是房屋质量问题,还是开发商违约,又或者有其他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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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退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想要退房。那么,在哪些情形下买房人可以合法退房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经买房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房。比如合同约定在2025年6月1日前交房,但到了时间开发商却未能交房,买房人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还是无法交房,此时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其次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像墙体倾斜、地基下沉等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情况,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此外,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严重漏水、墙体裂缝等,导致买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在经过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买房人也有权退房。 再者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就是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买房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房。 最后是贷款未获批。如果买房人是通过贷款方式购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获批,如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贷款银行的要求等,买房人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此时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若因买房人自身原因,如信用记录不良等导致贷款未获批,买房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在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有可能退房。总之,买房人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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