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写老婆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老婆结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她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房子到底该怎么认定,会不会因为只写她名字就跟我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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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婚后房子写老婆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等资金来支付房款,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婆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等一般都认定为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是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这房子是老婆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是只赠与老婆一方的,同时登记在老婆名下,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这种情况下,房子就可能被认定为老婆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子属于老婆个人所有,那么该房子也会按照协议约定,成为老婆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所以,婚后房子写老婆名字不一定就属于共同财产,要结合实际出资情况、有无特别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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