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结婚后买的,房产证只写了老公的名字,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套房子,当时房产证只写了老公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问题,这房子算我和他的共同财产吗?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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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要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说起,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购买房屋,通常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出资的,所以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只要没有特殊约定,这个房子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老公的父母全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老公一方,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则按照约定处理。所以,婚后购买房屋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结合具体出资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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