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三十年后财产如何分配?
我和二婚老伴生活三十年了,现在打算分开。我们这些年一起打拼有了不少积蓄,还有一些房产。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平均分配,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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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三十年后财产分配需遵循一定原则和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工作的工资收入,共同投资做生意赚的钱等都在此列。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还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 然后看双方有无财产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形式对财产进行了约定,明确各自财产的范围、归属等,并且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分配财产。例如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按此执行。 若没有财产约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比如长期照顾子女、老人,承担了较多家务劳动等,在分配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予以照顾。还有,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在分配财产时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总之,二婚三十年后财产分配要先确定财产性质,看有无约定,再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最好,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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