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进项税额可以留抵吗?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税务申报时,对于进项税额这块有点疑惑。我们企业这个月的进项税额比较多,销项税额少,不知道现在能不能把多出来的进项税额留到以后月份抵扣,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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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留抵是指当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大于当期的销项税额时,多余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到以后期间继续抵扣销项税额。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是允许进项税额留抵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这些条件包括: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此外,对于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在2022年,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加大了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力度,扩大了适用范围。这意味着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到进项税额留抵退税的政策红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总之,现在进项税额是可以留抵的,并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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