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一概不赔吗?


在探讨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一概不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等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交强险方面,如果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于财产损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对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的义务,垫付之后可以向致害人进行追偿。 而对于商业险,通常在保险合同中会明确约定,无证驾驶属于免责条款。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商业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当出现无证驾驶这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拒绝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的提示和说明,那么该免责条款可能不产生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所以,如果无证驾驶者能够证明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那么在商业险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并非一概不赔。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有垫付义务,对于财产损失不赔;商业险一般依据合同免责条款不赔,但如果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商业险也可能需要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