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私了?


在探讨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私了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私了”,通常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不通过司法机关的介入。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情况,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解决。这里的民事赔偿,主要是指受害人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表示谅解,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一旦构成犯罪,是不能完全私了的。刑事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侵犯,不是仅仅双方当事人协商就能解决的。即使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且受害人表示不追究加害人的责任,但司法机关依然有权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不过,受害人的谅解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一定作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所以,故意伤害罪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私了,但刑事责任部分不能私了。加害人积极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虽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可以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总之,当遇到故意伤害相关的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