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是否有权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我有个朋友涉及一起案件,现在侦查机关说要查询冻结他的存款和汇款。我不太明白,侦查机关真的有这个权力吗?他们可以随意查冻别人的钱吗?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侦查机关是有权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查询和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是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常用的侦查手段。所谓查询,就是侦查机关为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资金往来情况,查看其存款、汇款的具体信息;冻结则是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对存款、汇款的使用,防止资金被转移、隐匿,保障后续案件的顺利办理和追赃挽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这一法律条文赋予了侦查机关查询和冻结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并不是毫无限制的。侦查机关必须是基于侦查犯罪的需要才能行使该权力,并且要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当案件侦查结束或者不需要继续冻结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这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侦查机关滥用权力。所以,侦查机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查询和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