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成立前的合同能否开专票?

我在公司还没正式成立的时候就和合作方签了合同,现在业务完成了,需要开发票。我想问问这种公司成立前签的合同,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怕开错了出问题。
展开 view-more
  • #合同开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成立前的合同能否开专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重要的商事凭证,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对于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分情况来看。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以及实际的税务操作,公司在成立之前,由于还没有取得合法的纳税主体资格,也就是没有税务登记证号等必要的开票信息,通常情况下是不能以未成立的公司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不过,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后,以成立后的公司名义对之前成立前签订的合同进行了确认和承接,并且交易实际发生且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其他条件,是可以由销售方为该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条件,比如交易的货物或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销售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举例来说,甲在筹备公司期间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采购合同,当时公司还未注册成立。等甲的公司正式成立并完成税务登记后,甲的公司可以与乙公司协商,由乙公司将发票开具给成立后的公司。但前提是双方要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明确交易主体从筹备阶段过渡到了已成立的公司。 此外,如果公司成立前的交易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那么销售方只能为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根据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因为个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综上所述,公司成立前的合同本身不能直接以未成立的公司名义开具专票,但在公司成立后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开具的。同时,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交易则只能开普票。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以确保开票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