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发票是否可以分期确认收入?
我给客户开了发票,但业务是分阶段完成的,钱也是分批次收。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把收入分期确认,还是说开了发票就得一次性确认收入?我不太清楚税务和会计上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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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已开发票后能否分期确认收入需要从会计和税务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从会计角度来看,收入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就是说,只要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当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如果业务是分阶段完成的,且每个阶段都能明确区分履约义务,那么可以按照履约进度分期确认收入。例如,建筑企业承接一项工程,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确认收入就是合理的。 从税务角度来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不同的规定。对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这意味着,一旦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就产生了,需要在当期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企业所得税方面,一般也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分期确认收入的条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可以分期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已开发票在会计处理上有可能分期确认收入,但增值税通常需在开票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分期确认收入。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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