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我和别人有买卖交易,对方给我打了欠条,但没签正式的买卖合同。现在对方不承认买卖关系,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光凭这张欠条能不能认定我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成立的,我能不能靠这个去维权呢?
展开 view-more
  • #买卖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买卖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买卖合同的成立可以有多种形式,并不局限于我们通常理解的书面合同。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判断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双方达成买卖合意以及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行为。那么,欠条在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欠条是一种债权凭证,它通常表明一方欠另一方一定数额的款项。一般情况下,欠条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买卖合同。它只是证明了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能确凿地证明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的。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仅凭欠条也有可能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欠条中明确记载了买卖的标的物、数量、价款等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且结合其他证据,如交易习惯、交付凭证等,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买卖的合意和履行行为,那么法院有可能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例如,在实际交易中,双方长期存在买卖往来,每次交易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而是以欠条的形式确认货款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欠条就可以作为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的重要证据。但是,如果欠条内容过于简单,仅记载了欠款金额,没有涉及买卖的具体内容,同时又缺乏其他相关证据的支持,那么就很难仅凭欠条认定买卖合同成立。比如,欠条上只写着“今欠张三人民币10000元”,没有说明这笔欠款是因何买卖产生的,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买卖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轻易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综上所述,在《民法典》框架下,仅凭欠条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综合考虑欠条的内容、交易习惯、履行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等因素,来判断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以及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当面临此类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