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没人认领,是否可以占有?
我前几天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一些现金和证件。我在原地等了很久也没人来认领,后来又在附近张贴了招领启事,还是没人找来。我就有点心动,想着没人认领的话我能不能自己占有这个钱包和里面的东西啊?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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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捡到东西没人认领,一般情况下拾得人也不能直接占有。这里涉及到“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概念。遗失物是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就表明,当你捡到东西后,有义务寻找失主并归还。 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拾得人将遗失物交给有关部门后,后续由有关部门来处理招领事宜。 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即使经过招领一段时间后没人来认领,最终的归属也不是拾得人,而是国家,而不是允许拾得人自行占有。 所以,在捡到东西后,不能因为一时没人认领就将其据为己有,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以保证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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