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疫情期间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吗?

我所在公司有部分员工因疫情相关原因被隔离了,现在劳动合同又到期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中止劳动合同,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还请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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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疫情期间,对于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需要进行隔离的,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中止合同,劳动合同应顺延到隔离结束。 具体来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同时,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主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疫情这一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避免职工因疫情相关原因而失去工作和收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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