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补偿金能否进行风险代理?

我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涉及补偿金的问题。听说有风险代理这种方式,就是先不用付律师费,打赢官司再按比例给。我想问问,像我这种劳动争议补偿金的案子,能不能用风险代理呢?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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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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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争议补偿金能否进行风险代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是一种律师收费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或者只支付少量的基本费用,等到案件胜诉或者达到约定的结果后,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给律师。这种收费方式对当事人前期的资金压力较小,并且可以让律师和当事人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绑定在一起。 不过,对于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争议补偿金属于因劳动纠纷而产生的补偿款项,它和劳动报酬等密切相关,本质上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所应获得的权益。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劳动争议补偿金的案件是被排除在风险代理范围之外的。这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法律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律师利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加重劳动者的负担,所以作出了这样的限制。 所以,劳动争议补偿金案件一般不能进行风险代理。如果律师事务所对这类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那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遇到劳动争议补偿金纠纷时,应该和律师事务所按照政府指导价来协商确定律师收费方式和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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