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能不能更改?
我家签了征地补偿协议后,发现补偿标准和周边不太一样,感觉不太合理。现在想了解下,已经签好的征地补偿协议还能不能更改呢?我该怎么做才好?
展开


征地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征地补偿协议是政府与被征地人之间就土地征收补偿事宜达成的一种合同。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通常情况下,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形,协议是可以变更的。 第一种情形是协议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指的是签订协议时,一方对协议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比如,被征地人对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评估等存在误解,导致协议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协议。 第二种情形是协议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协议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受损害方也可以请求变更协议。比如,征地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当地同类土地的市场价格,被征地人就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变更协议。 第三种情形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例如,征收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威胁的方式迫使被征地人签订协议,被征地人可以请求变更。 如果要更改征地补偿协议,通常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首先可以尝试与征收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请求变更协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可以变更协议的法定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