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能否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我家有块土地,和邻居家在权属方面产生了争议。我想知道国土局能不能处理这种土地权属争议呀?要是它能解决,具体是怎么个解决办法呢?心里很是疑惑,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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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是可以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这里先解释一下土地权属争议,简单来说就是有关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问题产生的纠纷。例如两家农户对一块耕地的使用权有不同的主张,或者两个村子对一片山林的所有权存在争议等,都属于土地权属争议。 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也就是说,国土局(现在一般称为自然资源局)具有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的职责。 当发生土地权属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国土局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规定对争议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立案处理。然后通过调查取证,比如查看相关的土地登记资料、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等方式,来查明争议土地的情况。接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尽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不成,国土局会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所以,国土局在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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