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实刑后还能请律师争取缓刑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当法院已经对被告人判处实刑后,仍然可以尝试请律师争取缓刑,但这是一个比较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缓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刑罚,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适用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当已经被判处实刑后,想要争取缓刑一般可以通过上诉和申诉两种途径。上诉是在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在上诉过程中,律师可以通过查阅案件卷宗、调查收集新的证据等方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争取让二审法院改判为缓刑。例如,如果律师发现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或者被告人有新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未被一审法院考虑等情况,都可以在上诉中提出。 如果上诉期限已过,判决已经生效,那么还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来争取缓刑。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不过,申诉并不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需要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才会重新审判。在申诉过程中,律师同样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撰写申诉材料等。 然而,无论是上诉还是申诉,要想成功争取到缓刑都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而且法律程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即使聘请了律师,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实现缓刑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