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标准有哪些常识?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首先来看国家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方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例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侵犯人身权的情况,以及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等侵犯财产权的情况。刑事赔偿则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受害人可要求赔偿,像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关于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例如,若某人被错误羁押了 10 天,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 300 元,那么他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就是 300×10 = 3000 元。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此外,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总之,国家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时,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