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账上没钱是否还能制单?
我公司公账目前没钱了,但业务那边需要制单处理一些事务。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制单,也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说,公账没钱的时候还能不能进行制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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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账上没钱是否还能制单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制单和公账的概念。制单简单来说就是编制单据,在企业的财务操作中,单据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像发票、支票、收据等都属于单据。而公账即公司的对公账户,是公司用来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公账上没钱并不直接禁止制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意味着只要有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即便公账没钱,也是可以进行制单的。比如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货物已经交付,此时即便公账没钱支付货款,依然需要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制单记录这笔采购业务,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不过,在制单后,还涉及到后续的支付和处理问题。如果制单后涉及付款操作,而公账没钱,可能会导致支付失败。若开出的是支票等支付凭证,公账没钱支付就可能构成空头支票。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所以,企业在公账没钱制单时,要充分考虑后续的支付能力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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