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公打款对方不开票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给对方公司对公打款了,但对方一直不开票。我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在财务上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不开发票做账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账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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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对公打款对方不开票如何做账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财务处理原则。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对方公司在收到您公司的对公打款后,有义务为您公司开具发票。如果对方拒绝开票,这种行为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 从财务处理的角度,如果对公打款对方不开票,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做账。 第一步,当发生对公打款业务时,先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账务记录。在会计分录上,借记“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具体使用哪个科目要根据业务性质来判断,如果是正常的采购业务,一般使用“预付账款”;如果是其他暂付款项,可使用“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这一步的目的是记录公司资金的流出,表明公司已经支付了这笔款项,但还未取得相应的发票和货物或服务。 第二步,后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经过沟通,对方最终开具了发票,那么就根据发票内容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假设是采购原材料,取得发票后,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且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贷记“预付账款”。 如果经过多次沟通,对方仍然不开具发票,且业务已经实际发生,公司已经使用了相关的货物或服务,此时可以根据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成本或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般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这部分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调增,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另外,如果对方不开票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税务机关举报对方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对方进行处罚,并督促其为您公司开具发票。 总之,在对公打款对方不开票的情况下,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积极与对方沟通解决发票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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