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与精神病患者结婚是否可以撤销?

我和我对象结婚后,才发现他有精神病,婚前他和他家人都没跟我说。我现在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样的婚姻能不能撤销,我该怎么办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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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婚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与精神病患者结婚是否可以撤销,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所指的重大疾病,虽然法律没有明确列举精神病,但在司法实践中,严重的精神病通常被认定为重大疾病。 也就是说,如果在结婚前,精神病患者一方及其家属隐瞒了患有严重精神病这一事实,另一方在婚后才发现,那么另一方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旦法院判决撤销婚姻,该婚姻自始无效,双方的婚姻关系视为从未存在过,同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也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但如果在结婚前,精神病患者一方已经如实告知另一方自己患有精神病,另一方仍然愿意与其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婚姻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另一方已经知晓该情况并作出了自愿结婚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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