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用过一次之后还能再用吗?
我之前用过一次生育险,报销了生育相关的费用。现在我又怀孕了,不知道之前用过生育险后,这次还能不能继续用它来报销费用,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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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用过一次之后通常还是可以再用的。生育险,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参保人就能够多次享受生育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对于再次使用生育险,首先要求用人单位持续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一般来说,需要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定的时间,各地的时间要求可能不同,比如有的地方要求连续缴纳满6个月,有的地方要求满12个月等。 其次,再次使用生育险也要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就是说,生育行为要符合国家关于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方面的规定。如果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再次生育,并且用人单位的缴费情况符合当地要求,那么职工就可以再次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以及生育津贴等待遇。生育医疗费用涵盖了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津贴则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所以,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生育险用过一次之后是能够再次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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