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可以申请低保户吗?
我家里有个精神残疾的亲人,家庭经济压力很大,生活比较困难。想了解下,就这种精神残疾的情况,在法律规定上能不能去申请低保户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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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是否能申请低保户,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低保户的概念。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判断能否申请低保户,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是否符合当地规定。 对于精神残疾群体,如果该残疾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也符合规定,那么是可以申请低保户的。不过,不同地区的低保标准和家庭财产认定标准有所不同,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家庭拥有一定价值以上的机动车、大型农机具等可能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 申请流程一般如下:首先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之后经过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决定是否给予低保待遇。 所以,精神残疾本身不是申请低保户的唯一条件,关键在于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当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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