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后可以离婚吗?


军人转业后是可以离婚的。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军人身份在婚姻法律规定中的特殊之处。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军人家庭的稳定,毕竟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当军人转业之后,其身份就转变为普通公民,此时离婚就不再适用上述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条款。转业军人的离婚和普通公民离婚遵循一样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军人转业后离婚和普通公民一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