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干三天不给工资是否符合劳动法?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三天,结果老板说这三天不给我发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但又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干三天就不给工资,这到底符不符合劳动法啊?我能不能要回这三天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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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干三天不给工资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就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不管工作时间长短,都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义务,并且不能随意克扣或拖欠。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算劳动者只工作了三天,也属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这三天的工资。 如果遇到干三天不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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