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该如何维权?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了三天,结果公司说这三天没有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办法可以让公司给我这三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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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因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报酬。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证据可以证明您确实在该单位工作了三天,像与工作相关的聊天记录、工作成果、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第二步,与用人单位协商。您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跟领导沟通,明确指出试用期工作是有报酬的,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三天的工资。很多时候,通过友好协商就能解决问题。 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工资。您需要携带收集的证据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四步,如果投诉后仍未得到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这一过程相对复杂,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仲裁时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提供充足的证据,由仲裁机构判定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 相关概念: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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