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靠谱吗

我去一家公司面试,通过后入职了,当时说有三天试用期。可三天干完,公司却告诉我这三天没有工资。我就很疑惑,这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理啊?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有没有依据,我的权益该怎么维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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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这种做法是不靠谱且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法律对于试用期工资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工资。哪怕只工作了三天,也不能被剥夺获得工资的权利。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三天的工作也是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成果的,公司不能以试用期短等理由拒绝支付。如果公司不给这三天工资,就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劳动仲裁则是通过仲裁机构来判定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工资。 相关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和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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