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天被辞退后,应该向谁要工资?
我试用期三天就被辞退了,现在不知道该找谁要这三天的工资。我正常上班干活了,可公司好像不想给工资,我就想知道到底该向哪个主体去索要工资,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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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天被辞退后,应该向用人单位要工资。 从法律概念来讲,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报酬。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同样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具体计算标准通常按照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一次性为其结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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