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是否能构成犯罪?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对方说要告我犯罪。我有点慌,不太清楚轻微伤到底能不能构成犯罪,所以来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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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犯罪意味着行为触犯了刑法,要受到刑事处罚。而轻微伤在多数情形里,还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入罪标准。 在我国,伤害类犯罪通常以轻伤作为入罪门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如果仅仅造成对方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寻衅滋事罪,即使没有造成轻伤,但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的,也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就可能包含致他人轻微伤等情形。 此外,虽然轻微伤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造成他人轻微伤,仍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同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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