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帮信罪可以不起诉吗


未成年犯帮信罪是有可能不起诉的,但要符合相应条件。 首先,咱们得知道什么是帮信罪。帮信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涉及帮信罪,以下几种情况有可能不起诉: 一是法定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要是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酌定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未成年人在实施帮信罪行为途中自行停止或以其他方式有效阻止了犯罪后果的实际发生;受到他人的威胁、引诱,从而被迫卷入犯罪行动之中;主动投案自首,或是在自首之后取得了显著的立功表现;犯罪情节轻微却有自首行动或虽然犯下严重罪行但有立功表现等,这些情况都可能成为酌定不起诉考虑的因素。 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按照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过要注意,这些情况并非绝对适用,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司法机关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相关概念: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