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三能参加遗产分割吗?

我老公背着我在外面有了小三,现在他突然去世了,没留遗嘱。这小三跳出来说要分遗产,我特别生气也很疑惑,从法律角度讲,她到底有没有资格参加遗产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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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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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小三能否参加遗产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小三”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通俗来讲,指的是介入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在遗产继承方面,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明确范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配偶,是指与被继承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而“小三”与被继承人之间并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小三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参与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的。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小三,那么小三就可以根据这份遗嘱获得相应的遗产。但在实践中,如果该遗嘱的订立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比如遗嘱是在被继承人受小三胁迫、欺骗等情况下订立的,或者遗嘱内容严重违反社会道德风尚,那么这份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在一些司法案例中,被继承人将大部分遗产留给小三而不顾自己合法配偶和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这样的遗嘱很可能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被法院判定无效。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小三不能通过法定继承参与遗产分割,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其继承遗产,则有可能获得遗产。不过遗嘱的效力也需要经过法律的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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