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给单位还是给个人?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笔赔偿款到底是给单位还是给我个人。我担心单位会把赔偿款拿走,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工伤赔偿款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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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给予受工伤职工个人的补偿,而不是给单位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方式。它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工伤而遭受的身体伤害、经济损失以及对未来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这些都是直接与工伤职工治疗和康复相关的费用,显然是要给到职工个人的。另外,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的,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这些也是对职工个人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和劳动能力下降的补偿,自然也是归职工个人所有。 还有,如果职工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赔偿同样是给予职工家属个人的,用于保障他们的生活。 单位在工伤赔偿过程中,主要起到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赔偿等作用。比如,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单位不能截留属于职工的工伤赔偿款。如果单位存在这种行为,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总之,工伤赔偿是专门为受工伤的职工个人及其家属设置的保障,应归他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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