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要离婚,还在按揭的房子可以公证为一方的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名下有套还在还按揭的房子,我们想把这套房子公证到一方名下,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在法律上可不可行,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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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涉及还在按揭的房子是否可以公证为一方所有,这是许多面临离婚的夫妻会关心的问题。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配可以进行协商,只要这种协商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包括还在按揭的房子。 然而,还在按揭的房子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在按揭期间,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房屋产权并非完全属于夫妻双方,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在没有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之前,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如果银行不同意,即使夫妻双方进行了公证,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 那么,进行公证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可以进行公证,但公证的内容一般是夫妻双方对于该房屋归属的约定,而不是房屋产权的变更。公证可以证明双方对于房屋归属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剩余的按揭贷款由该方继续偿还,并对这份协议进行公证。这样的公证在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不能直接改变房屋的产权登记。 如果要将还在按揭的房子公证为一方所有,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关于房屋归属的协议,明确约定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剩余的按揭贷款由谁偿还等内容。协议的内容要详细、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第二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等。 第三步,双方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员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步,缴纳公证费用后,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办理了公证,在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还需要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约定的一方名下。否则,房屋的产权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要离婚时还在按揭的房子可以进行公证约定归一方所有,但在操作过程中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并在还清贷款后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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