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家小区物业费有点贵,我已经有几年没交物业费了。最近收到物业说要起诉我的消息,我想知道物业费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要是过了诉讼时效,他们是不是就不能起诉我让我补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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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请求保护你的权利,之后法院可能就不帮你处理了。 对于物业费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物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没有交物业费开始计算,三年内物业可以向法院起诉你追讨物业费。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物业通过书面催缴等方式向你提出履行请求,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所以,如果你几年没交物业费,物业在这期间有向你催缴过,那么诉讼时效就可能重新计算,物业仍然有权利起诉你要求补交物业费。即使过了诉讼时效,你也只是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你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还是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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