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是否可以和解?
我不小心导致他人死亡,现在很后悔,想和对方家属和解。不知道在法律上,过失致人死亡这种情况能不能和解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下和解的相关规定和可能性。
展开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对于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是否可以和解,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刑事诉讼角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是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并且符合上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 不过要注意,刑事和解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而在民事赔偿方面,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和解的。因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加害人有赔偿的义务,双方可以就赔偿的数额、方式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这种民事和解是比较常见的,并且在实践中也有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和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