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出租房屋是否可以开专票?
我想租居委会的房子用于公司办公,需要专票用来抵扣税款。不知道居委会有没有资格开具房屋租赁专票,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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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居委会出租房屋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专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非企业,通常情况下,它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在出租房屋这个行为上,它属于提供应税服务,涉及到增值税的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一些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发生应税销售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居委会出租房屋,若承租方要求开具专票,居委会自身不能自行开具的话,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不过,申请代开专票时,居委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等税费。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而且,在申请代开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的相关证明文件等,以证明该出租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此外,如果居委会的房屋出租业务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那么居委会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此时就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了。
综上所述,居委会出租房屋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开 具专票的,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符合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能自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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