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我租了套房子,可附近工厂噪音特别大,严重影响我的生活。我实在受不了这噪音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以噪音问题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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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噪音问题是否可以成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一种约定,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正常情况下,出租方有义务提供一个适合居住或者使用的租赁物。如果噪音严重影响了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正常使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承租方是有可能解除合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虽然噪音本身不属于上述列举的明确情形,但如果噪音问题是由于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比如出租方明知房屋周边存在严重噪音源却未提前告知承租方,或者出租方提供的房屋隔音等设施不符合正常使用标准,使得承租方无法在房屋内正常生活或工作,这就可能构成出租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此时承租方就有权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合同。 不过,如果噪音是来自于第三方,比如周边工厂、邻居等,出租方并不存在过错,那么承租方想要解除合同就相对复杂一些。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应该及时与出租方沟通,要求出租方协助解决噪音问题。如果出租方积极采取措施但仍无法解决,导致噪音持续严重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承租方也可以尝试与出租方协商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承租方可以收集噪音影响自己正常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噪音检测报告、居住期间受噪音干扰的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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