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假宣传购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最近看中一套商品房,后来发现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担心自己利益受损。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因虚假宣传买的商品房可以退房,退房的流程又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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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假宣传购买的商品房能否退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购房者通常可以依法申请退房:一是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比如房屋的承重墙、梁等关键结构部分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或者交付后经过专业检验,房屋主体结构仍不合格;二是交付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日常居住,例如房屋频繁漏水、墙体大面积开裂等;三是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给了其他人。在这些情况下,如果能够证实卖方存在《民法典》所规定的解除合同的行为,购房者就可以主张退房,并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进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请求撤销购房合同,实现退房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购房者个人意愿改变,而不是因为上述合理原因提出的退房请求,一般是很难实现的。因为一旦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实际生效,没有正当理由退房就构成违约,购房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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