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被公交车撞事故能否走医保?
我骑非机动车被公交车撞了,现在在医院治疗费用挺高的。我想问问这种因为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况,能不能用医保来报销部分费用啊?不太清楚医保在这种情况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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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被公交车撞的事故中,能否走医保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医保的基本报销原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非机动车被公交车撞的事故里,公交车一方通常是事故的责任方,也就是第三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在能够确定公交车方责任的情况下,相关医疗费用应当由公交车一方及其保险公司来承担,这种情况下医保是不能报销的。 然而,如果出现公交车一方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暂时无法确定公交车一方责任(比如事故责任认定未完成)的情况,医保可以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之后,医保部门有权向公交车一方进行追偿。所以,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有明确责任方时医保不报销,但在特殊情况下医保可以发挥先行支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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