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赡养老人就不可以分房产吗

我家里兄弟姐妹几个,有的对老人不管不顾,完全不履行赡养义务,可现在老人去世分房产,他们却还想分。我就想弄明白,像这种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分房产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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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赡养老人并不一定就绝对不可以分房产。 首先要明确赡养的概念,赡养就是子女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生活条件,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他们的特殊需要。《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关于不赡养老人与分房产的关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有赡养能力却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在分配房产等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不过,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那么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也可能会分到一定份额房产 。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如果当事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若不赡养老人达到遗弃、虐待情节严重的程度,会丧失继承权从而不能分房产,但若满足上述条件也可能恢复继承权进而参与分房产。 相关概念: 赡养:子女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生活条件,在经济、生活、精神上对父母进行供养、照料、慰藉并照顾特殊需要。 继承权丧失: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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