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期间可以不搬离现住所吗?

我正在和另一半打离婚官司,现在还住在原来的家里。但对方想让我搬出去,我不太想搬。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在诉讼离婚期间我有没有权利不搬出去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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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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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期间,是否可以不搬离现住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住所,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或者婚后共同居住且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的房屋,夫妻双方都有居住的权利。 如果现居住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诉讼离婚期间,双方都有权继续居住。因为在婚姻关系未解除、财产未进行分割之前,双方对该房屋都享有平等的使用和居住权利。即使处于离婚诉讼阶段,没有法律规定一方必须搬离。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双方都为购房出资,那么在离婚诉讼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基于对房屋的共有权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然而,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情况就有所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方对房屋拥有完全的支配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处于离婚诉讼期间,但从物权角度讲,另一方继续居住可能需要得到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比如,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居住,在离婚诉讼时,男方要求女方搬离,从法律层面看,男方是有一定依据的。 另外,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存在对另一方的人身安全威胁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这意味着,如果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法院可能会要求一方搬离住所。 综上所述,诉讼离婚期间是否可以不搬出去住,要根据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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