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审理时旁听人能发言吗?
我最近要去旁听一场离婚诉讼,想知道在审理过程中,我们这些旁听的人能不能发言呢?我怕自己不懂规矩,到时候坏了法庭秩序,所以想提前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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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审理时,旁听人一般是不能发言的。这涉及到法庭秩序和诉讼程序的规定。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法庭是一个严肃的司法场所,是为了保证诉讼活动能够公正、有序地进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代理人、证人等,他们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内进行陈述、辩论等活动。而旁听人,就是在法庭上旁观案件审理的人员,他们并不属于直接参与诉讼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旁听人员在庭审中发言,显然违反了遵守法庭纪律的要求,属于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和被告会围绕离婚的相关事项,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论。这些过程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的,只有特定的诉讼参与人在得到审判长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发言。旁听人如果随意发言,会干扰正常的庭审秩序,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如果旁听人在庭审过程中有意见或疑问,可以在庭审结束后,通过合法的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总之,为了维护法庭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旁听人在离婚诉讼审理时是不能发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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