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产权人其中一人可以起诉侵权吗?


在探讨共同产权人一人是否可以起诉侵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共同产权的概念。共同产权,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产权人对财产的权利是相互关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这里的权利人,当然包括共同产权人。而对于共同产权人起诉侵权的情况,具体要区分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在按份共有中,如果侵权行为侵害了某个按份共有人的份额权益,该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起诉侵权人。比如,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甲占60%的份额,乙占40%的份额。如果侵权行为导致甲的份额权益受损,甲可以单独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是《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所以,按份共有人基于自己的份额权益受损,是有权利单独起诉的。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全体共同共有人对侵权人享有连带债权。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当侵权行为导致部分共同共有人的权益受损且其他共同共有人不愿意起诉时,受损的共同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这是因为,虽然是共同共有,但每个共有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护。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套房屋,若一方发现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另一方因各种原因不想起诉,那么想维护权益的一方可以起诉。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护物权是每个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为其他共有人的态度而剥夺该共有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综上所述,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同产权人其中一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起诉侵权的。但在起诉时,最好明确自己的诉求和主张的权益范围,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