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房子还能拿回来吗?
我买了房,后来才发现卖家把同一套房子又卖给了别人,现在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自己有没有可能拿回房子,具体要依据什么来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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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能否拿回房子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两份合同均未进行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割的情况下,两份合同都处于未实际执行状态。此时应按照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来判断,先签订合同的一方享有优先履行权,即先签合同者有权优先获得房屋产权。 其次,若两份合同均未登记,但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实际交付,那么已接房的一方可获得房屋产权,不论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相关《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其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开发商是恶意串通第三方买卖房屋的,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会被视为无效。而如果出售方是二手房业主,则需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但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总之,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购买者应向出卖方索要房款退还。若合同可撤销或无效,购买者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合同有效,购买者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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