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赡养公婆是否可以分遗产?
我一直悉心照料公婆,日常生活中照顾他们的起居,生病时也陪伴就医,付出了很多。但现在公婆去世了,其他亲属却认为我没有继承权,不让我分遗产。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一直赡养公婆的情况,到底能不能分到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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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赡养公婆是否可以分遗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儿媳的丈夫还在世,儿媳对公婆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也就是说,儿媳可以适当分得公婆的遗产。比如,儿媳长期照顾公婆生活起居,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在经济上也对公婆有所资助等,就属于对公婆扶养较多的情况。 如果儿媳丧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例如承担公婆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花销;二是在生活中给予帮助照料,比如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负担老人家务;三是给予被继承人精神上的慰藉,像经常陪伴老人,与老人一起聊天、吃饭等。这种情况下,丧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公婆的遗产。 总之,一直赡养公婆的儿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分得公婆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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