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否就一定要分财产?


赡养父母并不一定就意味着能分到财产,财产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看是否存在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即父母)订立了遗嘱,明确指定了财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来执行。例如,父母在遗嘱中表明将所有财产都捐赠给慈善机构,那么即使子女尽了赡养义务,也无法分得财产。 其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比如,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有两个子女,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两个子女通常会平均分配父母的遗产。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继承份额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例如,某个子女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比如,某个子女长期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该子女可以获得相对较多的份额。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例如,某个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但却对父母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能就会少分或者不分。 -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也就是说,如果所有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不按照均等份额分配遗产,那么也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赡养父母与是否能分到财产以及能分到多少财产,需要综合考虑遗嘱情况以及法定继承中的各种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