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有房还能否住公租房?
我和对象结婚了,对象名下有一套房,但我一直住着公租房。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婚后这种情况我还能不能继续住公租房。想问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我还能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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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后一方有房通常是不可以继续住公租房的。公租房,也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之所以设立公租房,目的在于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如果婚后一方已有自有房产,那么这就不符合公租房所针对的‘住房困难’这一条件了。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婚后一方有房的情况,一般就属于上述规定中的‘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情形。 所以,在婚后一方有房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腾退公租房的。若不腾退,相关部门有权依照规定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可能会依法作出处罚,并且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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