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是否可以出售?

我和配偶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最近因为一些经济上的原因,我想把房子卖掉,但又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一方能不能在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卖掉夫妻共有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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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是不可以卖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有房产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对共有房产进行处分。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出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有房产属于共同共有,所以原则上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能进行出售。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的“善意购买”是指第三人在购买时不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有且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的情况,并且是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购买,同时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已经出售,但另一方可以就因此遭受的损失向擅自出售房产的一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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